中新網成都6月25日電 (記者 安源)25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6.26”國際禁毒日新聞發佈會上,記者從新聞發佈會上獲悉,自2013年“6.26國際禁毒日”以來,四川全省法院一審共受理毒品案件5878件8489人,審結5382件7455人。其中,受理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案件4736件7121人,審結4313件6180人;受理非法持有毒品案件396件433人,審結368件402人;受理容留他人吸毒691件811人,審結655件770人,受理其他涉毒品案件55件124人,審結46件103人。
  據瞭解,四川省法院2013年至2014年6月審結運輸毒品案件共55件,其中24件系通過人體藏毒運輸,達43%。其中,利用特殊人群犯罪的現象也十分突出,且合成毒品犯罪呈上升趨勢。主要特點表現為大要案件增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犯罪涉案毒品數量越來越大。傳統毒品海洛因與新型合成毒品犯罪交織,且合成毒品犯罪呈上升趨勢。
  四川省涼山、攀枝花、宜賓等地涉運輸、販賣海洛因的犯罪案件占有較大比重;成都及周邊地區涉製造、販賣甲基笨丙胺、氯胺酮類合成毒品的案件呈主導類型,且案件數、涉案毒品數量均呈上升趨勢;毒品類型呈現出傳統毒品與新型毒品交織的複雜局面。
  據介紹,現在犯罪手段隱蔽性強,人體藏毒現象突出,利用特殊人群犯罪突出。毒品犯罪分子為逃避懲罰,犯罪手段越來越隱蔽化和多樣化。在四川省涼山、攀枝花等地,利用人體藏毒案件一直較為突出。同時,涉毒犯罪被告人文化程度偏低,以無業人員為主。
  典型案例
  人體運輸毒品犯罪者被判死緩
  2013年3月初,被告人色布麽子作(女)與吉次木日雜(女、已判刑)、黑麽沙牛(女、已判刑)、阿西麽土作(女、已判刑)、且沙此呷(男、已判刑)為獲取不法利益,在四川省西昌市分別接受一未知姓名男子雇用,前往雲南運輸毒品回西昌。
  五人按照該男子安排一同乘車從西昌前往雲南,多次轉車後到達某村,各自接受他人交付的毒品併進行包裹、吞服後返回。同月8日下午5時許,色布麽子作等人在雲南省祥雲縣沙龍鎮板橋村被緝毒民警擋獲。歸案後,色布麽子作從體內排出可疑物79條,經稱量凈重為613克,經鑒定海洛因含量為34.41%。
  四川省涼山彞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色布麽子作涉嫌運輸毒品罪提起公訴,四川省涼山彞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色布麽子作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理規定,為牟取非法利益受人雇用運輸毒品海洛因613克,其行為已構成運輸毒品罪,且運輸毒品數量大,應依法予以懲處。
  法院遂判決被告人色布麽子作犯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該案一審宣判後,在法定期限內沒有提出上訴、抗訴。經省高院覆核,核准以運輸毒品罪,判處被告人色布麽子作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官分析
  犯案者往往家庭貧困文化程度低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相關法官介紹,該案為涼山地區較為典型的利用特殊人群體內運輸毒品的案件。“運輸毒品的婦女多為懷孕期、哺乳期或者帶有小孩。”同時該法官表示,被雇佣者往往家庭貧困、文化程度低、對實施毒品犯罪的嚴重危害後果認識不足,容易在毒販的蠱惑、經濟利益利誘下,鋌而走險,實施毒品犯罪。(完)  (原標題:四川一年審結毒品案5382件 犯罪手段呈隱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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