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算帳:戰爭責任永不含糊 st1\00003a*{}table.MsoNormalTable {font-size:10.0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st1\00003a*{}table.MsoNormalTable {font-size:10.0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兩德「統一的費用其實就是一筆戰爭舊帳」?也就是因為戰後立即發生「敵性反轉」,賠償在地域上的不公分配──戰爭賠償的負擔大部分給了東半部德國。 這實在超乎台灣人自以為是的想像了。明算帳、無白吃的午餐,看起來是國際關係,特別是戰爭所奉行顛撲不 辦公室出租破的道理。 因為二次大戰,蘇聯在東戰線150萬人的犧牲,盟國允許蘇聯以德國(東德)的工廠設備作為賠償。若還不夠,就加碼滿洲國的工廠設備才沖帳。蘇聯參戰只是「口實」:讓賠償劫掠可名正言順的實施。這是,蘇聯搶「中國東北」(大半也就是「蘇俄在中國」)的來由:戰爭賠償。 〈雅爾達宣言〉,明知沒有蘇聯也將戰勝日本(特別是原子彈已經試爆成功),卻仍邀請蘇聯參戰, 酒店兼職這種時間上與戰略上「錯誤」,在戰爭賠償的脈絡下,可是完全合理,一點都不含糊。 滿洲國的地上物、地上權,顯然不是「盟國ROC」的政績與財產。這是〈李頓調查報告〉中日本的「特殊利益」。 換另一個角度說:蔣介石搶台灣(可變現移動的輸往中國,不能變現的日後變成黨產),多半也是在戰爭賠償的脈絡下「閉一眼」行為,甚至於也是〈雅爾達宣言〉默許的行為。 作為殖民地的「日屬台灣」,屬於日?禮服誚荓筐F日本的資金與工業建設,當然,替日本分攤與賠償了其侵略中國的戰債,也是極為自然。 啊,戰爭~,啊,人民~ table.MsoNormalTable {font-size:10.0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舊金山和約〉對戰勝國、戰敗國來說,都是個痛苦的法律文件。不是只有明寫台灣、澎湖,才與我們有關,SFPT第14條的白紙黑字,曾讓許多台灣人痛苦至今: 甲.茲承認,日本應對其在戰爭中所引起的損害及痛苦給盟國以賠?酒店打工v,但同時承認,如欲維持可以生存的經濟,則日本的資源目前不足以全部賠償此種損害及痛苦,並同時履行其他業務。因此: (一)日本願盡速與那些願意談判而其現有領土曾被日軍占領並曾遭受日本損害的盟國進行談判,以求將日本人民在製造上、打撈上及其他工作上的服務,供各盟國利用,作為協助賠償各該國修復其所受損害的費用。此項辦法應避免以增加的負擔加諸其他盟國。當需要製造原料時,應由各該盟國供給,借免以任何外匯上的負擔加諸日本 21世紀房屋仲介。 (二)(甲)在受下列(乙)項各規定的限制下,每一盟國應有權扣押扣留、清算或以其他方法處置下列一切財產、權利及利益﹔ (子)屬於日本及其國民者﹔ (丑)屬於日本或其國民的代理人或代表人者﹔ (寅)屬於為日本或其國民所有的或控制的團體,而該項財產在本條約生效時即受該盟 國管轄者。本項所規定的財產、權利及利益應包括現在由盟國敵產管理當局封存、處理、占有或管制者,而這些財產、權利及利益在由敵產管理當局加以管制之時是屬於上列(子)(丑?燒烤^(寅)各目所述任何個人或團體所有或代表個人或團體保管或管理者。 (乙)以下各目不在上列(甲)項所規定的權利之內: (子)在戰爭期內,經有關政府准許,在未經日本占領的盟國領土內居住之日本自然人之財產,但在戰爭期內受到限制而在本條約生效時仍受此種限制的財產,則不在此列。 (丑)屬於日本政府所有並為外交或領事目的使用的一切不動產、家具與固定設備、私人家具與設備,以及其他非投資性質的、且為執行外交與領事職務所經常必需的、日本外交及領事人員所有的私人財產; 住商房屋 (寅)屬於宗教團體或私人慈善機構,並純為宗教或慈善目的使用的財產﹔ (卯)有關國家因在1945年9月2日以後與日本恢復貿易及財產關係而歸該國管轄的財產、權利及利益,但由於違反有關盟國的法律的交易而獲得者,不在此列。 (辰)日本或其國民的債務,對於日本境內有形財產的任何權利、權利根據或利益,對於依照日本法律所組織的企業的利益,或任何有關的書面證據,但此項例外應僅適用於日本及其國民以日本貨幣計算之債務。 (丙)以上(子)目至(辰)目的例外所提及財產應予歸還,但為保存及管理 酒店經紀此項財產而支出的合理費用得予扣除。如任何此限財產已被清算,則應歸還其清算所得之款。 (丁)以上(子)目所規定之扣押、扣留、清算或以其他方式處理財產的權利,應依照有關的盟國之法律行使之,該所有人應僅具有那些法律所給予他的權利。 (戊)各盟國同意對日本商標及其文學上與藝術上的財產權利,予以依每一盟國情形許可范圍內的優遇。 乙.除本條約另有規定者外,各盟國茲放棄其一切賠償要求,盟國及其國民對由日本及其國民在作戰過程中所採行動而產生的其他要求,以及盟國對於占領的直接軍事費用的要求。 下一個問題是:台灣 房屋出租,欠了誰什麼錢?欠多少錢?拿什麼抵押? 知道的人不講,讓不知者如無頭蒼蠅,或暴跳如雷,或幼稚強辯。 ECFA會是這種東西嗎?或,還有其他? 台灣,要付清什麼「戰爭債」,才能成為一個國家? 一些人以為沒見到軍人就不算佔領,或者,以為時間一久就可以蒙混過關的,應該看看這條新聞:東德重建援助是一筆戰爭舊帳 ●DW(2010.07.01) Wake up, Formosans, welcome to the real world… 【相關閱讀】:〈舊金山和約〉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找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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