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立梅
  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對茂名市政協原主席、黨組書記馮立梅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
  經查,馮立梅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紅包禮金;與他人通姦。
  馮立梅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馮立梅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
  此前,廣東省紀委已將馮立梅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廣東省紀委)
  馮立梅簡歷
  馮立梅,男,1951年10月出生,廣東陽江人,1970年7月參加工作,曾在陽江工作22年,1992年起任茂名市茂南區委常委、區委副書記;1993年至1998年任茂名市政府副秘書長;1998年至2001年任茂名市政府秘書長;2001年至2003年任茂名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市地方金融風險處置辦公室主任;2003年至2006年任茂名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2006年12月至2012年1月任茂名市政協主席、黨組書記。
  2012年1月,茂名市政協八屆一次會議召開,馮立梅代表第七屆茂名市政協作工作報告,隨後因年齡已過60歲退休。但茂名市政協八屆一次會議上,並沒有選出新的市政協主席。在今年2月召開的茂名市政協八屆三次會議上,茂名市仍沒有市政協主席。
  (原標題:茂名市政協原主席馮立梅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
(編輯:SN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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